1996,
那年我升上高三,
那年, 我第一次遇見網路,
於是我有個ID,
同學告訴我,
決定了ID就不能改了,密碼也要記住才行,
我以我的名字的一個字作為ID,
當然,
Dragon這個字實在太聳動,太受歡迎~
於是我只好取一半,
所以我叫Drag,
Drag, 於是乎跟著我走了九年,
跟著我走過風風雨雨到了現在,
引申了神龍見首不見尾的隱喻(臭屁!),
大家都叫我"追格","追葛葛格~"...whatever,
我只記得那一年,
我第一次上呼和號特,
我只記得那一年,是我黃金歲月的最後三百多天...
逝去的, 不再追回~
所以,叫我Drag,
Drag留下了那麼一點我輕狂過的依戀和證據~
就這樣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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